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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文物局

管理和指导巴南区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研究拟定巴南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巴南区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研究处理巴南区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巴南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呈报和备案等外事专办工作。
    研究拟制巴南区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协调组织巴南区文物局干部下乡、挂职锻炼和定点扶贫等工作。
    负责巴南区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办公室 负责起草巴南区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巴南区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巴南区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巴南区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 博物馆管理处 审核巴南区文物局涉外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负责编制巴南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负责巴南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审核巴南区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