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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文物局

检查、指导、协调秦皇岛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秦皇岛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承担秦皇岛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拟定秦皇岛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依法对秦皇岛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承办秦皇岛文物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审核、报批局系统职工工资调整的有关表报;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劳动保险等工作。
    承办秦皇岛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研究拟制秦皇岛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秦皇岛文博系统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 办公室 负责秦皇岛文物局信访接待协调工作。
    负责起草秦皇岛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管理秦皇岛文物局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负责机关财产、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负责秦皇岛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 博物馆管理处 审批、申报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互展和借展工作。
    负责编制秦皇岛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组织和管理秦皇岛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审核秦皇岛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