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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文物局

审核、申报鸡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承担鸡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处理鸡西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鸡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负责鸡西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下属机构

  • 博物馆管理处 指导鸡西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审核鸡西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负责鸡西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鸡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 办公室 负责鸡西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鸡西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起草鸡西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承办鸡西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人事教育处 承办鸡西文物局机关国家公务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退休、调配、交流、任免、奖惩、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鸡西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鸡西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协调组织鸡西文物局干部下乡、挂职锻炼和定点扶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