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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文物局

审核、申报崇左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依法对崇左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崇左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研究处理崇左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崇左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 博物馆管理处 指导崇左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组织和管理崇左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崇左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审核崇左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 办公室 负责崇左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管理崇左文物局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负责机关财产、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负责崇左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崇左文物局信访接待协调工作。
  • 人事教育处 承办崇左文物局机关国家公务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退休、调配、交流、任免、奖惩、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崇左文博系统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协调组织崇左文物局干部下乡、挂职锻炼和定点扶贫等工作。
    负责崇左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