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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文化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庆阳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拟订庆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拟订庆阳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拟订庆阳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下属机构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拟订庆阳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庆阳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庆阳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庆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政策法规处 承担庆阳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拟订庆阳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庆阳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重要文稿。
    负责庆阳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 演出艺术发展处 拟订庆阳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扶持庆阳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对庆阳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庆阳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