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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文化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安阳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拟订安阳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负责安阳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依法对安阳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下属机构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拟订安阳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安阳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安阳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安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政策法规处 承担安阳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承担安阳文化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起草安阳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重要文稿。
    拟订安阳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演出艺术发展处 拟订安阳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扶持安阳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对安阳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安阳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