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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文化局

推进萍乡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拟订萍乡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管理萍乡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萍乡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接待办理萍乡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萍乡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萍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萍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萍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拟订萍乡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萍乡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萍乡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政策法规处 承担萍乡文化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指导萍乡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承担萍乡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承担萍乡文化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