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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文化局

推进三明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拟订三明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拟订三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管理三明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下属机构

  •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接待办理三明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三明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三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三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三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拟订三明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三明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三明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政策法规处 承担三明文化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三明文化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拟订三明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三明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