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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文化厅

推进广西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广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组织协调广西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广西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指导广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指导、管理广西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广西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广西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管理广西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指导广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承办国家级和广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广西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管理、协调广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协调广西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 办公室 起草广西文化厅重要文件、报告。
    负责广西文化厅信息、保密、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
    拟订广西文化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广西文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