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文化厅
贯彻执行中央和吉林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吉林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管理吉林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吉林性重大文化活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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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吉林文化厅信息、保密、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
综合协调吉林文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厅重大事项的落实。
负责吉林文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研究拟订吉林文化艺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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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指导吉林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承担吉林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对吉林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吉林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协调吉林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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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管理吉林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指导吉林文化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审计和统计工作。
负责吉林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吉林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