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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

组织拟订长春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负责长春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长春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参与拟订长春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下属机构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指导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工作。
    负责长春市长春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
    指导{1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负责经{1教育部门审批的中等职业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 教育督导室 检查长春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
    拟订长春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
    负责长春市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对社会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督导检查长春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
  • 高等教育处 参与规划并推进长春市高等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指导长春市市属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有关长春市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负责经长春市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