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西藏

西藏政府金融办

培育和监管西藏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建立西藏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参与建设金融信用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指导和推进西藏企业改制上市;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发行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
负责西藏区域金融合作及深化穗港澳台金融合作的工作,开展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银行处 配合西藏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支持推动西藏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穗的发展,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培育、发展银行信贷市场。承担对西藏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协助西藏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 地方金融发展处 拟订西藏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
    推进西藏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指导、协调设立西藏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会同西藏有关部门防范化解保险机构和市场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保险机构和非法保险活动。
  • 政策法规与规划处 研究分析西藏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起草重要文稿。编制西藏金融白皮书。
    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
    建立西藏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指导市属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指导、协调西藏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金融功能区等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