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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金融办

培育和发展四川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
会同四川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化解市属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
培育和监管四川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建立四川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参与建设金融信用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下属机构

  • 资本市场处 促进四川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协助四川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
    指导四川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
    协调推进四川期货市场发展有关工作。
  • 银行处 参与四川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等融资中介机构有关工作。
    配合四川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支持推动四川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穗的发展,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培育、发展银行信贷市场。承担对四川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 地方金融发展处 管理和服务四川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牵头开展保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
    拟订四川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
    推进四川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指导、协调设立四川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