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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政府金融办

指导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协调黑龙江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金融功能区等建设工作;负责金融招商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工作。
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化解市属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
培育和发展黑龙江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
建立黑龙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参与建设金融信用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与规划处 起草黑龙江地方性金融法规、规章草案和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黑龙江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金融合作。
    拟订黑龙江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
  • 资本市场处 指导、协调黑龙江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协助黑龙江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
    促进黑龙江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指导黑龙江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
  • 银行处 组织推进黑龙江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服务体系建设。
    参与黑龙江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等融资中介机构有关工作。
    配合黑龙江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支持推动黑龙江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穗的发展,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