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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政府口岸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口岸外供、仓储、熏蒸等业务。
制定大兴区口岸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协调处理影响口岸正常运转的争议;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下属机构

  • 口岸秘书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大兴区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大兴区政府大兴区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组织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
    拟订大兴区口岸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大兴区口岸开放、建设、发展规划;
    负责大兴区政府口岸办公室大兴区口岸业务综合统计工作;
  • 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大兴区政府口岸办联系有关单位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大兴区口岸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大兴区政府口岸办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技术保障工作。
    参与大兴区口岸“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
  • 航空港处 组织协调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负责大兴区政府口岸办公室空港物流、保税物流的综合协调;
    负责大兴区政府口岸办公室航空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及“大通关”工作。
    负责大兴区政府口岸办公室协调空港口岸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空港口岸单位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