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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招投标中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相关交易规定和管理制度,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全大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承担大同区(含大同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依法受理、发布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项目和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咨询服务等。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制订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规则。

下属机构

  • 交易中心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对参与交易的业主进行登记,对承包商及中介方进行资格核验,依法进行招投标交易活动;
    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各类招投标业务的咨询和答疑;
    协助做好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交易双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 办公室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劳资、财务、文书、文印、档案、信访、保密和后勤工作;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工作计划、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的宣传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
  • 监督法制,信息科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交易场地、设备和各项配套服务的管理;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对专家库的抽取工作;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负责大同招投标中心大同场交易规划、流程和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