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海南 东方市

东方市拆迁办

协调东方市铁路、油田建设等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征收年度计划的拟定。
对东方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对东方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屋征收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管理。
建立东方市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库。

下属机构

  • 征收计划科 负责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征收东方市补偿方案的论证、征求意见并修改。
    负责征集东方市拟制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市内各区的征收补偿方案。
    负责拟定东方市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上报东方市政府。
  • 征收补偿科 负责组织东方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及评估异议的处理。
    会同东方市财务科对征收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进行测算。
    负责东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负责东方市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 信访科 负责处理东方市房屋征收信访和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东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东方市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承办东方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