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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投资管理中心

制订朝阳具体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管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及债权等事务。
朝阳最高层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用朝阳闲置资金,开展短期投资套利业务。
运用朝阳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但不限于金融理财、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内部投资活动。

下属机构

  • 投资管理中心部长 组织落实经批准的资金投入计划,为朝阳投资管理中心项目开发单位拨入资金。
    根据朝阳所需资金投入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需求预测。
    朝阳投资管理中心重大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选择合适人员,组建朝阳投资管理中心部门,确定岗位职责,起草部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