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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张家界城镇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及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管理。
承办张家界委、张家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张家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张家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下属机构

  •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张家界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安排张家界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负责张家界房产管理局物品购置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
    负责张家界房产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考勤工作。
  • 业务股 建立健全张家界拆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档案,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张家界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负责张家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对张家界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 交易所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张家界现场勘察。
    严格执行张家界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张家界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张家界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