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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青岛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青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承担推进青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会同青岛有关部门拟定青岛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青岛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下属机构

  • 业务股 负责青岛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负责青岛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对青岛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负责签订青岛拆迁协议,查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督促被拆迁户停水、停电;
  • 交易所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青岛现场勘察。
    严格执行青岛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青岛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青岛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 党务办公室 负责青岛房产管理局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风建设、普法、老干部工作。
    撰写青岛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抓好青岛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青岛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