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承担推进运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运城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业担保、价格评估、拍卖、继承、析产、赠与、调换、测绘、商品房销/预售及中介服务等);监督管理房地产经营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参与监督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登记备案和网上签约;负责汇集、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与房地产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会同运城有关部门拟定运城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运城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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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严格执行运城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运城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运城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运城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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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办公室
撰写运城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抓好运城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运城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
负责运城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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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秘股
负责运城房产管理局文秘和人事工作。
做好运城房产管理局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负责运城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负责运城房产管理局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