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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总工会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大兴区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大兴区的工会工作。
承担大兴区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和大兴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大兴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负责大兴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协调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工作。

下属机构

  •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大兴区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参与涉及大兴区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负责大兴区职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参与大兴区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 办公室 负责大兴区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协助大兴区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大兴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调和监督大兴区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大兴区总工会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
    负责大兴区工会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大兴区总工会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
  • 劳动保护部 负责参与大兴区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
    参加大兴区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参与监督检查大兴区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参与大兴区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