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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总工会

参与制定鹤岗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开展鹤岗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代表鹤岗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办鹤岗委、鹤岗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宣传教育部 调查研究和反映鹤岗职工的思想状况。
    组织协调和指导鹤岗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指导鹤岗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组织协调鹤岗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
  • 组织部 负责组织实施鹤岗总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鹤岗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鹤岗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会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
    负责鹤岗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 保障工作部 参与鹤岗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负责鹤岗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参与鹤岗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参与涉及鹤岗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