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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区建设局

承担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并监督竣工验收的职责;
负责屯门区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等工作。
负责屯门区民防(人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民防(人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开展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论证。

下属机构

  • 综合管理科 负责屯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协助处理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负责屯门区辖区内城建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屯门区落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
    负责屯门区政策法规及其他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屯门区建设行业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统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组织建设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负责屯门区人大议案、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
  • 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屯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
    负责屯门区全区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屯门区建设行业专利申报的有关工作。
    负责屯门区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调工作;
  • 市政公路建设科 组织实施公路项目建设;参与上述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屯门区项目的工程协调及项目施工的进度协调;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大中型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隧道(含照明、管线走廊、交通标志及指挥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统筹编制市政、公路和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