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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建设局

参与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门头沟区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门头沟区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受区政府委托承担组织实施公路建设的职责。
负责门头沟区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等工作。
负责门头沟区国家强制性防空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防空工程专用防护设备、设施的生产、安装、使用。
承担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并监督竣工验收的职责;

下属机构

  • 综合管理科 负责门头沟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许使用;组织、协调全区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等管理工作;
    负责门头沟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协助处理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负责门头沟区辖区内城建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门头沟区落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
    负责门头沟区政策法规及其他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门头沟区建设行业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统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 建设工程管理科 会同相关镇(街)和职能部门做好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巡查工作;组织建筑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负责门头沟区全区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门头沟区建设行业专利申报的有关工作。
    负责门头沟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调工作;
  • 市政公路建设科 协调相应项目的报批工作;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项目招标工作;
    组织实施公路项目建设;参与上述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门头沟区项目的工程协调及项目施工的进度协调;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大中型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隧道(含照明、管线走廊、交通标志及指挥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