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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厅

承担广西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广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承担监督管理勘察广西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承担推进广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承担广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下属机构

  • 行政审批处 组织制定广西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广西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
    指导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参与对广西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 计划财务处 承担广西建设厅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
    负责广西建设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厅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协调、指导和监督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组织编制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
  • 办公室 组织办理广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按规定指导广西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广西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广西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