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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设厅

拟订山东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山东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山东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承担推进山东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承担推进住山东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山东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山东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山东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山东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组织办理山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按规定指导山东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
    组织拟订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山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负责指导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 行政审批处 指导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拟订山东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
    组织制定山东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山东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