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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县广播电视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电影电视制作管理,发放及撤销台南县有关影视拍摄、制作许可证。
负责管理、指导台南县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京影视摄制组和中外合作拍摄影视剧等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台南县正确的舆论导向。
协调、指导、管理台南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开发,光电专用频率指配和频率干扰的协调服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台南县广电系统科技成果;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放或撤销有关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对台南县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负责台南县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审核其完成情况,审定专项经费并检查落实。
    编制台南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台南县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 办公室 承办台南县广播电视行业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起草等工作。协调并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组织制订台南县广播电视局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
    台南县广播电视局保卫处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指导台南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 科技处 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
    管理台南县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
    组织拟定台南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台南县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