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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桃园县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负责桃园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桃园县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研究制定桃园县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桃园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桃园县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

下属机构

  • 市容环境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桃园县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拟订和组织实施桃园县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桃园县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桃园县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 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桃园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桃园县燃气发展规划。
    组织桃园县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桃园县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负责桃园县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桃园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参与审查桃园县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桃园县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