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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研究拟定长春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长春市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研究制定长春市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长春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 燃气管理办公室 组织长春市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长春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长春市燃气发展规划。
    负责长春市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负责长春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 市容环境管理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负责组织编制长春市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组织长春市城市环境综合检查工作。
    负责长春市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 道路桥梁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长春市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长春市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长春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长春市市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