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天津 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担查处滨海新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依法查处滨海新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滨海新区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下属机构

  • 企业注册登记科 指导滨海新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依据授权或委托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工作。
    以授权局或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传送、认领。
    开展滨海新区登记管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 办公室 负责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滨海新区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1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发布登记。
    对滨海新区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负责滨海新区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个人等申请注册商标。
    指导滨海新区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