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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担查处昌江县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昌江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法查处昌江县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昌江县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下属机构

  • 企业注册登记科 指导昌江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依据授权或委托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工作。
    以授权局或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昌江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传送、认领。
  • 办公室 负责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昌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昌江县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1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发布登记。
    对昌江县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负责昌江县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个人等申请注册商标。
    指导昌江县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