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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长春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长春市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负责依法监督长春市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办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具有工商特点的宣传工作。
    承担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企业注册登记科 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初审或核定长春市注册单位名称。
    开展长春市登记管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负责长春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传送、认领。
  •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 负责长春市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开发、维护工作,利用注册登记、巡查监管全面动态掌握非公经济组织情况。
    负责长春市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领导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负责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