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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商局

承担监督管理新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指导新乡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查处新乡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新乡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下属机构

  • 市场规范管理司 组织实施新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承担管理新乡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拟订规范新乡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指导新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 综合司 研究提出与新乡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新乡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新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
    内设综合处、政策研究处、改革研究处、统计监测处、财务预算处、审计监督处、资产管理处。
  • 企业注册局 承担新乡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承担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定新乡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内设综合处、注册指导处、企业注册处、企业名称管理处、企业法人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