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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宣传部

贯彻执行中央、省、湖南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湖南宣传文化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湖南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湖南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协调湖南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协助湖南宣传部领导协调机关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部领导做好有关组织人事业务工作。
    负责湖南宣传部机关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重要会务、信息督查、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
    负责湖南宣传部政工职称和新闻职称评聘工作。
    管理湖南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研究提出和检查落实宣传系统文化经济政策。
  • 宣传科 负责规划、部署湖南社会宣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湖南重大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
    组织开展湖南对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与推广。
    负责规划、指导和研究湖南各类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 对外宣传办公室 贯彻湖南委、湖南政府关于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统筹规划湖南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湖南委、湖南政府新闻发布。
    组织、协调、负责湖南对外宣传报道。
    组织湖南整体形象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协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