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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审计局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红桥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红桥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红桥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下属机构

  • 财政审计处 负责红桥区厅向红桥区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起草工作。
    负责红桥区厅受红桥区政府委托向红桥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负责设区市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与年度市、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的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项目复核工作。负责红桥区厅财政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 办公室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红桥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红桥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红桥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法规处 审核和复核红桥区审计厅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
    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联系红桥区特约审计员。组织红桥区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联系其他专业优秀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红桥区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及草拟全厅年度审计结果跟踪汇总报告。
    联系红桥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厅内有关处室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落实工作。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