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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审计局

起草审计大理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大理州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大理州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大理州审计信息化建设。
主管大理州审计工作。负责对大理州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下属机构

  • 法规处 负责制定大理州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负责综合协调大理州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及草拟全厅年度审计结果跟踪汇总报告。
    负责草拟大理州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联系大理州特约审计员。组织大理州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联系其他专业优秀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 办公室 起草审计大理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大理州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大理州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大理州审计信息化建设。
    主管大理州审计工作。负责对大理州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财政审计处 审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负责设区市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审计大理州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大理州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
    负责大理州厅受大理州政府委托向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