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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审计局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乐山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乐山审计信息化建设。
组织审计乐山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设区的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乐山各地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的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指导和监督乐山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下属机构

  • 财政审计处 组织、指导开展乐山财政审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牵头协调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研究和成果整合。负责相关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工作。
    负责与年度市、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的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项目复核工作。负责乐山厅财政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设区市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
  • 行政事业审计处 负责相关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工作。组织、指导乐山行政事业审计业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负责乐山厅行政事业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总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省级机关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对乐山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 法规处 联系乐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厅内有关处室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落实工作。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乐山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及草拟全厅年度审计结果跟踪汇总报告。
    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联系乐山特约审计员。组织乐山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联系其他专业优秀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审核和复核乐山审计厅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