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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审计局

向中卫市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中卫市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中卫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卫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组织审计中卫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中卫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中卫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下属机构

  • 行政事业审计处 与中卫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
    对中卫市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对省级机关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负责中卫市厅行政事业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总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 财政审计处 负责中卫市财政厅、省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指导开展中卫市财政审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负责中卫市厅向中卫市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起草工作。
    负责中卫市厅受中卫市政府委托向中卫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 办公室 向中卫市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中卫市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中卫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卫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组织审计中卫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中卫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中卫市审计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