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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安监局

贯彻执行宣城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发布宣城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宣城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负责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下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宣城市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宣城市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宣城市交通、铁路、民航、水运、消防、建筑、电力、林业、水利、旅游、地震、气象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学校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 办公室 负责组织办公室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外事、统战、侨务、计划生育、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负责宣城市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宣传、保卫、会务及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 执法监察分局 对市级审批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不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宣城市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对安全生产主任的管理工作,协助宣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
    对宣城市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