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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组织部

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池州市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池州市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负责推行公务员制度。按照公务员法的各项配套法规,对池州市公务员队伍进行综合管理。
负责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审核池州市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的管理隶属关系;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以及池州市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工资福利科 负责池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指导池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池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地方津贴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
    负责池州市财政供给人员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入幼托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补助和出国定居离职费的核定和审批。
  • 老干部科 贯彻执行池州市上级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督促检查,抓好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协调池州市老干部活动工作。
    指导池州市各镇(街道)抓好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老干部的自管组织,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延年益寿的活动。
    指导池州市基层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 组织科 负责池州市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工作,调整和理顺党组织的管理隶属关系。
    负责办理池州市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
    负责池州市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负责池州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