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抚顺

抚顺委组织部

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抚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抚顺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提出抚顺各镇(街道)和抚顺市属部办局以及其他列入抚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选拔、配备、任免的方案和建议。
按抚顺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干部管理监督。
负责抚顺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抚顺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和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 工资福利科 负责抚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负责抚顺市属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工作,核定地方津贴补贴。
    承办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资升级、调动、职务(职称)变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核准。
    负责抚顺财政供给人员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入幼托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补助和出国定居离职费的核定和审批。
  • 教育培训科 拟订抚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抚顺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与激励机制。
    负责抚顺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的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
    联系、落实抚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负责抚顺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军转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抚顺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离岗业务和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负责抚顺重点专题培训项目。
  • 机构编制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拟订抚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抚顺机构编制工作。
    参与研究抚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抚顺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协调抚顺委、抚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研究抚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抚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