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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和平区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和平区委、和平区政府提出建议。
指导、协调对和平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负责组织开展和平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教育改造工作。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和平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和平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和平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和平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和平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指导和监督和平区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和平区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负责和平区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和平区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指导、协调和平区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督促和平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和平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