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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门头沟区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门头沟区委、门头沟区政府提出建议。
指导、协调对门头沟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门头沟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门头沟区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指导门头沟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下属机构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督促检查门头沟区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门头沟区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牵头研究提出门头沟区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组织推动门头沟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门头沟区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组织、协调门头沟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指导、协调、督促门头沟区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执法监督工作。
    协助门头沟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部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门头沟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负责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及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门头沟区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指导门头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