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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委政法委员会

依法组织开展扬州执法督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组织、协调、指导扬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管理、规范、监督扬州的公证、律师工作。对扬州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负责组织开展扬州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教育改造工作。

下属机构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提出扬州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组织推动扬州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
    牵头研究改善扬州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方案;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城乡统筹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政策。
    督促检查扬州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协助扬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部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指导、协调扬州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开展扬州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扬州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扬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和监督扬州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减轻扬州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指导和监督扬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