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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东区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东区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制定东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承办东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东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东区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对东区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东区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 接待处 协助东区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东区委、东区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东区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东区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东区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 人事监察处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东区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东区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东区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