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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政府招待办

按规定组织拟订楚雄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楚雄州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楚雄州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会同楚雄州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楚雄州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下属机构

  • 接待处 负责楚雄州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协助楚雄州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楚雄州委、楚雄州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楚雄州接待经费标准制定和费用管理及结算工作。
    负责楚雄州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对楚雄州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楚雄州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楚雄州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
  • 业务指导处 负责楚雄州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楚雄州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对楚雄州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楚雄州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