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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委政府招待办

按规定组织拟订丰台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丰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丰台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拟订丰台区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丰台区委、丰台区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负责丰台区内宾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丰台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 接待处 负责丰台区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负责丰台区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丰台区接待工作。
    负责丰台区接待经费标准制定和费用管理及结算工作。
  • 业务指导处 负责丰台区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对丰台区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丰台区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负责丰台区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对丰台区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丰台区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
    负责丰台区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丰台区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