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北京 朝阳区

朝阳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朝阳区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或参与重要的对台招商活动,受理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矛盾和纠纷。
负责指导、协调在朝阳区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朝阳区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朝阳区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朝阳区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朝阳区涉台重大事件。
负责朝阳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重大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涉台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等工作;

下属机构

  • 经济处 指导朝阳区对台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参与协调朝阳区台商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事项。
    负责具体承办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朝阳区对台经济情况的收集综合整理工作。
    承办朝阳区赴台经贸考察、商务赴台、与台湾科技合作的审核工作,负责赴台进行经贸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承办朝阳区与台湾通邮、通航、通商的管理、协调事务。
  • 秘书处 负责朝阳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物资设备、车辆管理、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工作。
    承办朝阳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通信、台史(志)编纂、信访以及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朝阳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日常文字、事务、宣传调研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了解和反映各地各部门对台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朝阳区涉台信息。
    负责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制定朝阳区对台调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 台资企业服务处 检查督促朝阳区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受理朝阳区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贯彻朝阳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为朝阳区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