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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沈阳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沈阳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沈阳涉台重大事件。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沈阳与台湾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沈阳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沈阳涉台法律事务。
负责沈阳对台宣传、涉台教育、重大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涉台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等工作;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承办沈阳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通信、台史(志)编纂、信访以及机关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作。
    管理、协调沈阳对台宣传(新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工作。
    负责沈阳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要涉台新闻报道的起草、审阅和入台宣传稿件、资料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对台宣传品的制作,具体承办涉台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沈阳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日常文字、事务、宣传调研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了解和反映各地各部门对台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分析沈阳涉台信息。
  • 联络交往处 联系、指导沈阳对台上层联络工作,具体联系和指导台属联谊会工作,开展与台湾同乡会的联络交往工作。
    负责应邀赴台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
    具体联系指导沈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负责沈阳对台联络工作。承办省委台办(省台办)交给沈阳的专项工作。
  • 台资企业服务处 受理沈阳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为沈阳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贯彻沈阳《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检查督促沈阳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